
1954年,是新中国制度建设、外交突破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的关键一年。众多大事件中,最伟大的事件,当属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五四宪法)颁布。这部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,正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以法律形式筑牢人民当家作主根基,为国家治理和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与制度基础。
五四宪法的诞生,是党中央立足国情、顺应人民期盼的必然结果,其制定过程本身就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。建国初期,祖国大陆统一、土地改革完成、抗美援朝胜利、国民经济恢复,召开人大、制定宪法的条件已然成熟。
1953年1月,中央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,启动制宪工作。起草小组草拟初稿后,经数千名干部讨论修改,1954年6月向全民公布草案,开展3个月全民讨论,征得意见118万条,充分吸纳人民智慧诉求。1954年9月,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,全体代表审议后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通过这部宪法,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就此诞生。
这部宪法最鲜明的核心,是确立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”的根本原则,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以根本大法形式固定,彻底改变旧中国人民被压迫的命运。宪法明确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,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,替代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过渡形式,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化、法律化。
展开剩余53%作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起点,五四宪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,历史意义历久弥新。
周恩来同志宣布五四写法通过
其一,筑牢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根基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通过法定途径选举代表、参与国家管理,从根本上确立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”的国家性质,让人民真正掌握政权,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,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变革。
其二,奠定新中国法治根基。宪法以根本大法形式固定革命建设成果,明确国家社会主义发展方向,规范国家机构运行,为经济建设、社会治理、外交工作提供统一法律依据,推动新中国走向法治化轨道。
其三,推动社会转型、凝聚发展共识。宪法从政治和法律层面,完成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准备,确立共同发展目标,凝聚全国人民建设共识,为一五计划推进、社会主义改造开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。
其四,制度成果影响深远。五四宪法确立的人民主权原则、法治理念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被后续宪法继承发展,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核心组成部分,持续守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利,为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提供根本保障。
1954年,五四宪法为新中国奠基、为人民立权最专业的股票配资公司,我们要永远记得宪法中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”的根本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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